闹离婚期间男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

法律分析:
(1)离婚期间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,女方首先可采取协商方式,理性平和地与男方沟通,强调自己探望孩子的诉求及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,友好协商往往能快速解决问题。
(2)协商不成时,女方可借助有关部门或组织调解,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双方单位等,这些第三方能以中立立场协调双方矛盾。
(3)若调解也无果,在诉讼离婚程序中,女方可向法院提出增加探望权的诉求;离婚判决生效但未涉及探望权的,可单独起诉。
(4)男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,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会采取措施促使男方履行协助义务。

提醒:处理探望权问题需冷静理智,每个案件情况不同,若遇到复杂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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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闹离婚期间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,女方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探望权。

1.协商解决:女方先尝试与男方平和沟通,说明探望孩子的合理诉求和对孩子成长的积极意义,争取达成一致。这种方式能避免冲突,利于孩子成长。
2.调解解决:若协商不成,可请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双方所在单位等介入调解,借助第三方力量促成问题解决。
3.诉讼解决:若上述方式无效,且处于诉讼离婚程序,女方可向法院提出增加探望权的诉讼请求;若离婚判决已生效但未涉及探望权,可单独提起诉讼。法院会对探望时间、方式等作出判决。
4.强制执行:若男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,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会采取措施促使男方履行协助探望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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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闹离婚期间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,女方可先协商,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,若已进入诉讼离婚程序可向法院增加探望权诉求,离婚判决生效但未涉及探望权可单独起诉,男方拒不执行判决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,其探望孩子的权利受法律保护。在闹离婚期间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,女方先通过协商、调解等方式解决,这是较为温和的途径。若这些方式都行不通,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,能以法律强制力保障女方探望权。若男方不执行生效判决,法院可采取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。若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惑,或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,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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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与男方协商,平和沟通表达探望孩子诉求,说明探望对孩子成长的积极意义,争取达成一致。
(二)协商不成时,请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双方所在单位等介入调解。
(三)若处于诉讼离婚程序,可向法院提出增加探望权的诉讼请求,由法院判决探望时间和方式。
(四)离婚判决生效但未涉及探望权,可单独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。
(五)男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,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让法院促使男方履行协助探望义务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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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女方先尝试和男方协商,心平气和地提出看孩子的想法,讲讲看孩子对孩子成长的好处,争取达成共识。

2.要是协商没用,女方可以找相关部门或组织调解,像找居委会、村委会或者双方单位帮忙。

3.如果前面的方法都不行,且在诉讼离婚阶段,女方可向法院提出探望权诉求,由法院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。离婚判决生效但没涉及探望权的,女方可另行起诉。男方不执行判决,女方能申请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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